审计处是我校独立设置的经济业务监督部门,隶属于校行政领导,审计业务受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和省内审协会指导。其主要职能是“监督、评价、咨询和服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我处现有专职审计人员7人,有高级会计师1人、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经济师1人、经济师1人、会计师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2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人,初步形成了一个精干、高效、务实的审计工作队伍。
我校审计工作由校长直接负责。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经学校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遵循各项审计法规及审计工作准则开展工作。近年来,我处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了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审计业务向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物资设备采购审计等领域延伸,审计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监督和保障作用。
(2021年5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