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受学校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3日起,对祝海波等35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名单如下:
恳请广大师生支持配合,如有情况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崇德楼601办公室
意见箱:设在崇德楼一楼
联系电话:0731-85623133
电子邮箱:626841456@qq.com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审计处
2024年9月3日